中小學實驗室應有足夠的場所滿足各項實驗的需要。每一類分析操作均應有單獨的、適宜的區域,各區域間具有物理分割。實驗室的布局及儀器的購置應符合實際的檢驗任務。
1.物理、化學實驗室可分邊講邊試實驗室、分組實驗室及演示室三種類型。生物實驗室可分顯微鏡實驗室、演示室及生物解剖實驗室三種類型。根據教學需要及學校的不同條件小學實驗室環境布置方案,這些類型的實驗室可全設或兼用。
2.實驗桌尺寸應符合下列規定小學實驗室環境布置方案:
(1)雙人單側化學、物理、生物實驗桌,每個學生所占的長度不宜小于600mm;實驗桌寬度不宜小600mm。
(2)四人雙側物理實驗桌,每個學生所占的長度不宜小于750mm;實驗桌寬度不宜小于900mm。
(3)島式化學、生物實驗桌每個學生所占的長度不宜小于600mm;實驗桌寬度不宜小于1250mm。
(4)教師演示桌長不宜小于2400mm,寬不宜小于600mm。
3.實驗室的室內布置應符合下列規定:
(1)第一排實驗桌的前沿與黑板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500mm,邊座的學生與黑板遠端形成的水平視角不應小于30°。
最后一排實驗桌的后沿距后墻不應小于1200mm;與黑板的水平距離不應大于11000mm。
(2)兩實驗桌間的凈距離:雙人單側操作時,不應小于600mm;四人雙側操作時,不應小于1300mm;超過四人雙側操作時,不應小于1500mm。
(3)中間縱向走道的凈距離:雙人單側操作時,不應小于600mm。四人雙側操作時,不應小于900mm。
(4)實驗桌端部與墻面(或突出墻面的內壁柱及設備管道)的凈距離,均不應小于550mm。
4.實驗室設施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:
(1)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應根據功能的要求設置給水排水系統、通風管道和各種電源插座。
(2)實驗室內應設置黑板、講臺、窗簾桿、銀幕掛鉤、掛鏡線和“學習園地”欄。
(3)化學實驗室、化學準備室及生物解剖實驗室的地面應設地漏。
5.演示室的設計應符合下列規定:
(4)演示室宜容納一個班的學生,最多不應超過兩個班。
(5)演示室應采用階梯式樓地面,設計視點應定在教師演示臺面中心。每排座位的視線升高值宜為120mm。
(6)演示室宜采用固定桌椅,當座椅后背帶有書寫板時,其排距不應小于850mm。每個座位寬度宜為500mm。